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今天在回應2018年浙江省職稱改革熱點問題時說:“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。”據介紹,浙江省開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30多年來,今年首次出臺規定不準公務員參加職稱評審。
關于公務員參加職稱評審的問題,浙江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今年出臺《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要求,從今年起,全省公務員、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,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,包括實行考評結合的職稱系列。
同時,該省職稱改革工作新規還明確,從今年將高校其他輔助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評審權下放給高校,逐步下放科研單位職稱評審權,開展科研院所職稱制度改革工作,實行自主評聘,以構建科研人才評價和使用相統一、單位自主評聘和政府宏觀監管相結合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。
對引進的高層次、緊缺急需等人才的職稱評審問題,該省要求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評定。各高評委辦公室要建立常設評審組織,由評委會主任、副主任委員、專業審議組專家若干、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同志組成,采取隨到隨評的辦法進行評定。入選“千人計劃”、援藏、援疆、援青、援外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,可以確認相應的高級職稱。